安全在身边,文明在校园------青铜关镇梅花小学安全教育专栏

梅花小学
创建于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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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特出本篇推文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一、溺水防范篇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

发生溺水事件时,不太熟悉水性者应采取仰卧位,头部向下,使鼻部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切忌慌张,将手臂上举乱扑动,加速身体下沉。

二、交通安全篇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2.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

3.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5.骑车时要集中精神,谨慎骑车。

6.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三、防火安全篇

1.家长陪同孩子外出、踏青、旅游时,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或者使用明火,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2.孩子不在家中或户外任何地方玩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用具,不在户外用火。

3.不在楼道和室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防止家中用电用气引发火情。

4.一旦发现起火,要及时消灭初起的火情,拨打119报警。

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守护我们美好的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我们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学习,为我们的安全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我校结合实际,开展了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节前安全排查活动,增强了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夯实了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严把每一环节,落实每一处细节,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校园安全建设,为全校师生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黄锐

审核:徐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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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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