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立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推动正风反腐取得新的实际成效。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围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检查,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精准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以小切口实现大治理,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
牢记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既是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群众的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发力点。要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把监督监察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深化推广运用监督一点通、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载体,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和事前公示等制度,紧密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基层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还须着眼防范在前、推进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深化以案促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有关地区和单位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抓早抓小。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时研判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对症施治,督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动监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