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 | 了解金融产品与风险,做理性投资者

太阳花
创建于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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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了解金融产品有关知识和投资风险,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避免盲目投资。

常见投资类型

01 理财

       银行理财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的,商业银行将募集来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购买相关的金融产品,并将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人。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分为债券型理财产品、信托型理财产品、挂钩型理财产品及QDII型理财产品。与传统意义上的存单持有人不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人须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大部分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低,投资人一般不可提前终止合同,少部分理财产品可终止或可质押,但手续费或质押贷款的利息较高。

02 基金

      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比如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和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狭义的基金一般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即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是一种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指数基金、认股权证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等。

03 信托

      信托产品从金融视角来看,是建立在信托制度上,为投资者提供与自身风险偏好相匹配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在设计上非常多样,不同的标准对应着不同的分类方式,一般可以从资金投向、信托功能、信托公司职能、资金来源等几个维度进行分类。

投资风险需警惕

      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


      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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