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42万考生走进高考考场,全国高考人数首次突破1300万大关,以后大学生就业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参军将成为大学生就业最多的方向,现在每年大量大学生选取军士、考入军校和军士院校,入伍后待遇也比较丰厚,各种补助、补贴惠及父母和子女。
一、入伍地地方政府给予的待遇
1.大学毕业生应征优先。高校大学生预征对象,按照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本科在校生、专科在校生先后依次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择兵种、优先安排去向。
2.发给义务兵优待金。优待金与入伍当地职工平均收入和支出相关联,经济发达地区相对多一些,一般是每年几万元不等。服役满一年以上开始发放,只发服义务兵役的两年。发放方法各地不同,有的直接打入入伍新兵的个人银行卡,有的发现金。选军士、考军校、提干之后就不再发优待金。发放时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将当年入伍名册报送给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承办。入伍地优待金发放标准可以咨询兵役机关工作人员。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经济补助。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安置地政府发给一次性退役补助,义务兵退役时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退役补助,补助金额与入伍当地职工平均收入和支出相关联,经济发达地区相对多一些,一般也是1万元至几万元不等。军士按照服役年限逐年增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落户后,第二年一次性发放退役经济补助。一次性退役补助每年会有小幅度增长。参军后提干的、符合条件且选择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的不再发放退役补助。具体标准退役时咨询县一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4.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现在很多地区在义务兵正常优待金基础上,给每名全日制大学生学历新兵发放奖励金,因为奖励金是地方性政策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地区几千元,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几万元。具体标准在入伍时可以咨询入伍地兵役机关工作人员。
5.退役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给本科毕业生安排工作的政策就很显得很重要,因为给本科毕业生安排工作都是由人社部门负责,安排的都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也就是事业干部编制,比如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新招聘员工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6.给大学毕业生落户。如果大学是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那么要看是否有给退役士兵落户政策,参军退役后能够在北京和上海直接落户,以后在北京和上海找工作也相对比较容易,因为一线城市有很多单位招聘是有户口限制的,再有就是对子女获得一线城市良好的教育资源有很大帮助。比如北京市《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非京籍本科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并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7.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二、国家给予的待遇
8.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只要是全日制大学的无论是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都有,如果入伍时没来得及办理的,可以跟随当前入伍的学生一同办理,办理方法相同。
9.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目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10.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2.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3.翌年毕业的高职(专科),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时,直接将证书发给学生本人或由学生家长代领。各级各类学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准予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14.高职(专科)免试升学。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三、服役时部队给予的待遇
15.义务兵发津贴。新兵入营后开始发津贴,正常发2年,如果提前选取军士就不再发津贴了,按军士职务级别发工资。在高原和海岛上服役的有高山海岛补助,义务兵高山海岛补助比津贴还高。在艰苦地区服役的有艰苦地区补助义务兵艰苦地区补助比高山海岛补助还高,如果两项都符合两项补助同时发,这样算起来补助金额是津贴的2至3倍。无论学历高低津贴标准相同。
16.军士发工资。第三年选军士后,按相应的职务级别发工资。下士月工资6500元左右、中士月工资8000元左右、上士月工资95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月工资11000元左右。军士在高原海岛和艰苦地区服役的工资和补助标准比普通地区多出很多,具体数额请问入伍部队财务管理部门。无论学历高低,同级别同档的工资标准相同。
17.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军官和军士符合条件的每月发给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基本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金额约为每月为工资的30%左右。
18.享受优惠医疗。现役军人享受免费医疗,军人家属(包含配偶和子女)享受优惠医疗,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
19.父母赡养补助金。现役军人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就能每月领取600元的赡养金,养父母或者具有一定抚养权的祖父母,也可以领取。
20.随军家属有生活补助。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为正连职就可以;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为副营职;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军士的家属随军条件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军士,随军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军队优惠医疗。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
21.已婚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军人配偶荣誉金,单军人每月500元,双军人两人各500元。
22.提干、考军校。全军每年入伍的新兵,在入伍一年半的时候通过层层筛选、考核,本科毕业生士兵和高中毕业优秀士兵能够提干。约有5000人左右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大专毕业生士兵考入军官院校。
23.考军士院校。全军每年入伍的新兵,在入伍一年半的时候通过考核,约有13000人左右能够考入军士院校,经过3年院校培训后,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成为军士。
24.选取军士。服役满两年,由本人在选取工作开始前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军人委员会组织召开军人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群众评议。基层党支部根据群众评议结果,依据本单位选取指标、选取条件和申请人服现役期内各个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集体研究,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推荐对象。同一岗位申请选取的对象较多时,可以排列先后顺序差额推荐。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单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推荐对象进行选取考评,择优提出预选对象名单。由团级以上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军士选取方案,按照军士注册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后,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取事项。属于本级审批选取的军士,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选取命令;属于上级审批选取的军士,报经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党委审批,并下达选取命令。
四、退役安置的待遇
25.义务兵退役补助费。义务兵退伍补助费2000元、退伍医疗保险840元、离队下月津贴1100元、离队下月伙食费558元、军人职业年金16205元,发到手共计20703元。军士退出现役时所发补助与工资相对应,项目增多,数额增长较大,需要结合每个人服役期间的具体情况计算。一般下士20万元左右,中士30万元左右,上士50万元左右,具体数额请问服役部队财务管理部门。
26.退役补助和养老保险。义务兵退役时:退伍补助费2000元、退伍医疗保险840元、离队下月津贴1100元、离队下月伙食费558元、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军人职业年金16205元、基本养老保险2673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6732元直接转入退役安置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账户,不发给本人。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部队给存入银行卡,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报到后可以激活银行卡,取钱,其他20703元发放给本人。因为军兵种、岗位、地区补助的差异,每个人发放金额会有一定不同,具体金额以部队实际发放为准。
军士退役时各项补助随工资增长,一般为本人服役期间工资总额的30-40%左右。养老保险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一般情况记入养老保险账户的每年有10000多元。
27.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28.满足条件可逐月领取退役金。如果干龄或者士龄满足条件后,退出现役时也可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国家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退役金。
29.符合条件的可以退休安置。中级以上军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2011年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军士,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军士作退休安置。军官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龄到50周岁,可以做退休安置。
30.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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