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即将来临,安全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比如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为了预防和减少夏季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大家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加强对孩子安全的再教育。以下安全教育指南请家长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并牢记!
防溺水安全
1.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特别是水库、水塘、河流等地方。
2.不要让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家长要时刻看护,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3.未成年人参与水上游乐项目,必须有成年人带领,并且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4.下水前,应要求孩子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5.下水后,家长的视线不要离开孩子,切忌一边看手机一边监护孩子。
6.牢记“六不,两会,四牢记”。
“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两会”:
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四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家长要做到“四知”:
知去向:知道孩子去哪里;
知同伴:知道孩子和谁去;
知内容:知道孩子做什么;
知归时:孩子何时回家。
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隔离栏;在有交通指示灯的地方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在马路上使用滑板车、轮滑、平衡车等各种代步工具,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2.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坐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的车辆。
3.家长要引导孩子系好安全带,孩子乘车时不坐副驾驶位;不要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不要朝车窗外扔垃圾。
4.带领孩子坐公交时,引导孩子自觉遵守公共交通乘车规范,上下车不要拥挤,防止发生踩踏事件。
5.坚持“一头一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戴好头盔。
6.未满12周岁者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者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消防安全
1、发生火灾打“119”电话报警。
2、煤气、天然气、炤气用毕后应及时关闭总阀,并定期对连接软管用肥皂水进行检查。
3、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并切断气源,不得启用任何家用电器。
4、教育子女不玩火,不玩有危险的烟花爆竹,掌握基本逃生知识。家人不卧床抽烟,不乱扔烟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在家中不私拉乱接电线,家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总电源,认真检测家用电器、电线,发现老化,及时修理或更换。
6、家中不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配备灭火器,并会使用。
饮食安全
1.提醒孩子不能暴饮暴食,防止急性肠胃炎的发生。避免生、冷、硬的食品,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2.购买正规食品。购买食物时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及生产日期。
3.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督促孩子勤洗手,定时进餐,不暴饮暴食,防止病从口入。
4.家长尤其注意要给孩子吃早餐,防止低血糖晕倒。
汛期安全
注意雨天出行安全
步行时,如果路面被水浸时,千万别贸然涉水,要密切观察道路情况,因为部分井盖可能已被掀起,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骑行时,穿戴雨衣,请勿撑伞。马路上拐弯时先观察,后通行,不要急转弯或急刹车,以免侧滑。
雨天驾车出行,请及时了解路况,注意下沉路、涵洞等警戒标示,提前绕开积水路段;若已行驶在积水路段,请打开车窗,听从交警、村委等部门的指挥疏导,切不可强行通过;若车辆在积水中熄火,要迅速判断形势,及时逃生。
遇雷雨天及时关闭电器开关和门窗
注意关好门窗,预防雷电击入室内。尽量不要用手机或者座机拨通电话,或使用电话线等上网。
雷雨时,洗澡不宜使用淋浴器,更不要用太阳能热水器,避免因避雷设施不健全导致引发雷击。
雷雨来临前,拔掉电源插头,别让电视机、电脑等引雷入室,损坏电器,损坏电器之外还可能发生雷击等危险。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汛期预警信息
要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了解天气情况。如:蓝色预警信号出现时,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
关好门窗,尽量不要出门,非必要出门时须携带雨具。橙色预警信号出现时,如果还在简易棚户内,要尽快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学习并掌握有关汛期防灾、抗灾、避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
心理健康教育
家长应该利用业余时间有效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用善于发现的眼光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孩子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孩子在生活中出现负面情绪时,应该主动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感受,积极与父母交流,遇到困难时,也可主动向父母寻求帮助,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家长可为孩子安排适量家务劳动,提高孩子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孩子参与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
预防欺凌
预防“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周边巷子拐角等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朋友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守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要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学生安全!
编辑:柯小倩
审核:梁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