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泾河·教务
创建于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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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未央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教发〔2024〕10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录新生225人(5班×45人)

七年级:计划招录新生180人(4班×45人)

二、学区范围

一年级: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泾河以南长庆油田职工子女和米家崖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本校小学2024届六年级毕业学生。

温馨提示

(1)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六年级毕业生,学校若有空余学位可录取,无学位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2)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回流生(属本校学区内学生,但小学未在本校就读),学校若有空余学位可录取,无学位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招生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下载填写

登录未央区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二)资料审核

1.招生对象:在本校学区内且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学生

2.审核时间

7月12--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信息审核

家长根据学校安排的资审时间现场面审,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页)。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

1.户籍必须是监护人一方和孩子在同一户口簿,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与房产一致)。

2.集体户籍、随迁子女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等适龄儿童入学,在学校专设审核点进行审核。

随迁子女审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居住证明

(1)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地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

②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在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租房户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鄠邑区、蓝田县和周至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购房户需提供父母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地的房屋租赁合同。

2.就业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或与当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当地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证明。建议提供随迁子女的父母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3.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以上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复印件用于存档。

(三)招生入学

2024年8月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特别提醒

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生,从不在学校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设立招生咨询报名点,如果家长发现有微信群、QQ群等发布学校招生信息,请及时拨打我校举报电话(029-86033200)。我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及申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联系人:杜老师(小学) 边老师(中学)  

咨 询 电 话:86033200 

咨 询 时 间:上午:8:30:00-11:30    

下午:14:30---17:30

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秋季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西安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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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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