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8号),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由厅党组成员吴明海、厅农业行政执法局局长黄永军带队,一行6人于6月24日上午同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屯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召开行动部署会,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
会上,黄永军同志对此次联合执法的重点做了具体部署,
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紧盯养殖大镇、市县和乡镇交界地区、城乡结合部,聚焦养殖场(户)“点对点”引入省外活体肉用牛羊交易场所、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加大对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以及兽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将省联合执法和属地执法工作人员分成2个行动小组,分别到兽药店、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等地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8辆次,检查规模养殖场4个,屠宰场3个,兽药经营店3家。经检查,1、发现兽药店阴凉库设置不规范。2、销售台账不规范。3、无害化处理不规范。4、查扣兽药《佰草传奇》6*2.5kg/2*10kg、兽药《鱼腥草粉》6包。5、养殖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7、屠宰场瘦肉精检测结果上报不一致、定位距离不准。8、没对接官方兽医完善“牧运通”系统落地审批。9、系统无法登陆使用、账号未审核、进出库台账没记录等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当场处理措施:阴凉库现场整改,查扣《鱼腥草粉》6包、涉嫌饲料兽药《佰草传奇》6*2.5kg/2*10kg,销售台账现场整改,限期完善各类养殖档案。行动小组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如不及时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将由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