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路第三支行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

召雨
创建于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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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6月20日工行南京东路第三支行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银行党员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会议一开始,南三支行网点负责人王秉晨行长指出《条例》是对全党的纪律要求,银行作为人民的钱袋子,更要率先遵守,形成自觉,坚守底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南三支行的党员们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自我约束,切实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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