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公证处】解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

碑林区公证处
创建于06-26
阅读 40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近日,一位老人前来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公证,老人的弟弟去世了,名下有一套房产需要过户。公证人员详细询问了老人的家庭情况,老人家有兄弟姊妹六人,2023年底,最小的弟弟因病去世,属于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的“三无”人员。其中大姐和大哥都在外地生活,且都年事已高,无法前来办理继承手续。再加上老人的弟弟长期工作生活在深圳,关于其未婚无子女的情况也难以调查核实,这就昭示着办理此项继承公证的复杂和不易。

       为了能顺利办理继承手续,公证人员积极想办法,协助老人前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关于老人弟弟未婚无子女的情况,公证人员提出可以通过走访证人的形式来证明,对于人在外地的两位亲属,公证人员建议可以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最终,顺利为老人办完了继承手续,出具了公证书。

        

         一直以来,碑林区公证处深耕“为民服务”理念,不断简化办证流程,将心系群众”落实到公证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更好的便民利民。下一步,碑林区公证人将继续用一份份公证书传递法律的温情,用实际行动阐释一个优秀公证人的责任和担当。

阅读 40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