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规划设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第一巡察组向区规划设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有偏差
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1)政治站位不高。中心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视不够,近三年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心虽然制定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但并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中心领导讲党课等活动。学习强国使用率不高,两名中心干部2022年全年未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理论学习机制,认真组织党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学习交流。区规划设计中心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各类学习共学习10次。二是中心支部于3月27日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4月26日参加了总支举办的读书班活动,丰富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每周在支部群内通知大家报送本周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情况,加强了督导强化作用。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2年中心划出之后,在召开的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时,均没有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中心两名班子的述廉述职述学报告和《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2023年度班子工作总结》中,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规划工作相结合,提高了规划队伍工作水平。2024年至今共开展2次班子扩大会、4次全体会议和4次主题党日活动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第一议题”。
(3)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不扎实,写学习笔记时,存在敷衍的现象。例如:根据区政府办制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方案及学习计划表,要求“每名在职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8篇,每月撰写至少1篇心得体会”,经查阅发现部分人员学习笔记篇幅不够,心得体会均没有撰写。主题教育不扎实。学习流于形式,个人学习笔记敷衍应付。三分之一同志的学习笔记未标明具体日期、学习地点、领学内容,存在通用本情况。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安排专人负责不定期将签到情况发至群内,增强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主动性,提升干部作风转变;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类讲话精神和政策汇编,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方式开展学习。三是制定了《2024年度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中心理论组学习表》,并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记录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履职能力有欠缺。
(4)业务知识掌握不扎实。对规划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透,造成工作推进迟缓,2023年6月编制天宝路09号地块时,只考虑到当前市场经济现状和商业模式,一味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忽视了上位规划对容积率的控制,导致该项目的控规编制未通过市规划技术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对接对项目方案进行优化提升,天宝路09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通过2023年11月许昌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议,目前该方案经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批通过;二是2024年3月4日组织规划编审室业务人员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5)工作思维存在局限性。站在全区大局高度谋划工作不够主动,区委多次提出南方地区大力倡导新型产业用地(M0),很多存量工业用地已经转变为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更高,地块开发强度更大。中心作为规划部门,对新型产业用地(M0)关注度不够,未对此进行相关学习,没有结合全区情况进行分析,缺乏创新,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6日和2月2日,安排项目审批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修正版)等文件内容,并要求工作人员长期自学上述文件,切实指导工作开展。2024年2月22日,组织项目审批室工作人员探讨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内容对我区的适用范围及指导意义;二是2024年1月25日、3月15日、4月17日,分别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和规划、消防等领域的专家进行了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方面的学习交流、经验分享;三是注重实践,勇于尝试。2024年2月3日,魏都区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魏都高新区医美产业园、许昌市魏都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产业园和许昌市魏都区天玑科技产业园三个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主动学习的劲头不足。中心项目审批室负责对我区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规划核实工作,确保其建设行为与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致。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过分依赖第三方测绘公司,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只能被动接受测绘公司提供的测绘数据,到项目现场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负责批后监管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巡查时主动学习了GPS、全站仪、经纬仪等测绘仪器的使用方法,已经对仪器操作有了初步认识,能自己看懂测绘数据,能对比规划图纸进行分析;二是2024年2月23日,组织项目审批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提升稿)》、《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修正版)等政策文件并要求工作人员保持长期自学。
3.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7)业务股室深入项目现场少,对项目进展情况没有沉下心来进行深入分析。2023年6月,曹魏古城北城门06号地在编制控规时,因没有到现场勘测,导致最后规划编制方案的边界与实际地界有出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初审资料退回,造成规划进展迟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事后对项目进行深入分析及严谨讨论,并走访调查现场拍照,积极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对接对项目方案进行优化提升,曹魏古城0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通过2023年11月许昌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议,目前该方案经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批通过;二是2024年3月4日组织规划编审室业务人员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8)批后监管监督机制缺失。项目审批后日常巡查工作需与测绘单位每十天至少到现场一次,实际工作开展中存在敷衍现象。工业、仓储物流项目开展日常规划核实工作时,形成的巡查日志日期不全,巡查记录没有中心工作人员签字,没有现场巡查的图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城乡规划批后监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要求中心工作人员、测绘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到现场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进行测绘工作的要出具测绘报告。2024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巡查工作10次,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了巡查日志。由于中心监管的项目尚未启动新的厂房建设,未进行测绘作业;二是针对前期日常巡查工作不严格,巡查日志不全的问题,在2024年2月21日中心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保证严格按照巡查要求开展日常工作,起到了良好效果。
(9)保密工作意识淡薄、不规范。经查阅资料发现中心未按照《保密文件条例》有关要求,执行保密条例,保密员未签订保密员协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了保密及国安相关文件精神,分管领导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中心保密员签订了保密员协议,并制定了《保密文件登记表》,明确了收文日期、收文人、收文编号等内容,对保密文件做到了更细致的管理。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政治监督有缺失
1.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10)主体责任落实乏力。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学习少,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未提醒廉洁过节注意事项。证件管理失责,未按组织部门要求对单位在编干部因私出国(境)进行集中管理,造成证件均在个人手中,存在证件漏管情况。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别在2月5日、4月2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开展了过节廉政提醒;二是于3月1日统计了中心所有党员干部2023年度出国(境)情况并上报至区委组织部;3月28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由分管领导传达学习了《中共魏都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将科级以下在编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集中管理。
(11)监督责任仍需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形式单一,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次数少,对中心抓日常工作纪律情况监督检查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全体会议上,分管领导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学习,针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等章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二是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凡召开“三重一大”均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如因工作冲突缺席,会后要以书面形式报至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的监督,提高了决策力和执行力;三是不定期将签到本发至工作群中,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了干部工作纪律性。
(12)“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不扎实。2023年3月省委巡视区委期间,区纪委对中心在编人员“三会一课”记录造假情况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事后中心对此事件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但未有效地按照以案促改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导致以案促改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以案促改监督责任,参加了中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会,督促中心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达到以案为鉴的效果,同时对整改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格的事项督促中心进一步整改,直至审核通过。二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月22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中心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并通报了对相关违纪人员处分决定;与会人员聚焦警示案例展开热烈讨论,紧密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逐一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
(13)未按照《关于我区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许魏财购〔2020〕9号)文件要求,原则上都要通过网上商城直接采购。中心自2021年以来从未在网上商城采购过办公用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许魏财购〔2020〕9号《关于我区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日常办公所用的办公耗材、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配件、软件产品等品目全面实行网上商城采购。3月18日通过河南省采购网采购下达了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码为:nzc2024-a03-XY-110502。同时完成了采购备案,与供货商签订了网上商城直购采购合同。供货商当天完成送货,中心对采购商品完成了验收,并上传了验收单。3月19日,中心在采购网上发布了直接订购成交公告,对采购项目进行了公示。二是充分认识到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了网上商城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3月12日,中心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网上商城采购流程》,下一步将严格做好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14)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划拨手续,资产账实不符。2022年3月,规划设计中心的主管单位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变更为区政府办公室,财务进行独立核算。截至目前硬件设施等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划拨手续,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2024年3月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捋清了共计40项固定资产的所在位置及使用人,规格型号、已折旧年限、净值及累计折旧情况。形成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二是按程序办理了资产划拨手续。2024年4月魏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了《固定资产无偿划拨申请表》,同意将部分固定资产从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督查局划拨到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护等进行了明确。
3.工作作风不实。
(15)深入企业、联系群众不够。“万人助企”工作中更多地依靠电话联系企业,实地到企业走访较少,没有积极想办法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谋划更好的发展。“三双”工作开展有差距,根据工作要求,第一书记每周到分包社区开展工作但中心两名科级干部存在因业务工作繁忙或者参加会议为由,多次缺席第一书记的工作开展。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7日,邀请企业参与“万人助企”活动满意度调查;二是两名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三双”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第一书记”职责,截止2024年4月已参加“三双”工作4次。
(三)反馈问题: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
1.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6)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年初中心领导班子没有召开研究党建工作的专题会议,没有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魏都区政府办党总支第六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内容,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的意识,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2月18日召开的中心年初全体会议上,中心副主任对2024年度党建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17)“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缺失,“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或以书面形式报告派驻纪检组,导致重大决策事项不能得到有效监督。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召开的班子扩大会上,中心主要领导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批评,并要求各股室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综合办公室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监督职责权限内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实现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凡召开“三重一大”均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如因工作冲突缺席,会后要以书面形式报至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的监督,提高了决策力和执行力,2月21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2.中层干部竞聘程序不严谨。
(18)2023年6月,中层干部竞聘前未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没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选举过程中竞聘人又是计票人员未落实回避制度,干部任职公示期未达到5个工作日,选人用人职责缺失。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文件规定,并要求综合办公室要以《条例》为准绳,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二是修订完善《区规划设计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4月2日中心主任对综合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干部管理、人事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对于不熟悉的业务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避免出现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3.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19)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请假休假审批不严,长假缺少主要领导签字或相关证明材料,中心工作人员住院假条仅有医院的初步诊断证明,没有住院证明。单位日常考勤管理不规范,请销假制度混乱,外出单不规范有漏签情况,请假条、签到表不显示年月。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提高认识,中心主任多次在全体会上强调工作纪律,并于2月5日再次传达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签到,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二是不定期将签到本发至工作群中,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了干部工作纪律性;三是因公临时外出开会、办事、开展业务工作的人员填写了《外出办事条》,加强了工作人员去向管理。
(20)制发和管理文件有缺失等情况。经查2022年中心发文登记表签发文号至45号,实际发文7个。文号与日期不符,发文管理混乱,2022年6月19日签发(许魏规)44号文件,2022年9月25日签发2022年(许魏规)9号文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学习培训,2月5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升了公文处理科学化水平;二是4月2日中心主任对综合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对于不熟悉的业务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避免出现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发生;三是规范公文管理,对于接收的文件做好收文登记工作,对于印发的红头文件,实行三级审查制度,最终由一把手签字审核后才可印发。
(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而不实。
(21)履行整改责任不力,规划中心对反馈问题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持续深化抓整改的意识不强。2020年3月十四届区委巡察问题反馈至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机构改革后,涉及规划中心整改问题,直到2023年5月才逐步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研究落实,并2月21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及时举一反三,把工作抓早抓前,在巡察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地块规划进展迟缓、业务知识掌握不扎实等立查立改;三是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制定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整改意见建议完成情况
(一)整改意见建议: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思想根基。
(1)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党忠诚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当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深入学习有关保密法规及文件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考察河南时的讲话精神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重点,并与规划工作相结合,提高全区规划队伍工作水平。2024年至今共开展2次班子扩大会和4次全体会议,均按照要求,开展“第一议题”。二是2024年3月28日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了保密及国安相关文件精神,分管领导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长期性的工作。
(二)整改意见建议:严格锤炼党性,始终做到执行纪律合格。
(2)牢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月18日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中心分别在2月5日、4月2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开展了过节廉政提醒。
(3)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考核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全体会议上分管领导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学习,针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等章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二是2月5日再次传达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签到,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三是不定期将签到本发至工作群中,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了干部工作纪律性。
(4)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漏洞,完备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1年1月建账以来,针对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固定资产、记账凭证、财政票据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查找漏洞,于2024年3月26日形成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财务工作自查报告》;二是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2024年3月27日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财政预算执行制度》,坚决避免超支和支出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2024年3月29日制定了《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有利于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规避财务风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中心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勇争一流、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上率下,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总结整改经验。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进一步自省自查,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推动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2625918;邮箱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魏都区规划设计中心;电子邮箱:wdqg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