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晋城中支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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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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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农银人寿晋城中支开展了“打击涉毒洗钱 共建平安晋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通过职场张贴条幅,柜面摆放宣传折页等资料,向来访客户讲解毒品的危害及禁毒的法律法规知识。

      积极宣导员工转发分享“典型案例”,通过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全民禁毒和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用网络贩毒、跨境贩毒并清洗毒资毒赃的洗钱犯罪呈现多发态势。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往往相伴而生。

       涉毒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效益,而以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犯罪分子在获取巨额利润后,为了将非法收入合法化,往往通过各种洗钱手段转移、清洗犯罪所得及收益。为了大家更清楚和了解涉毒洗钱犯罪,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学习。

案例一:    2021年1月至4月,谢某松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其本人及妻子黄某燕等人的银行卡帮助毒贩转账,共计转账3000万元,赚取佣金20万元。2021年3月10日,谢某松按照毒贩戴某斌的安排将50万元毒品犯罪所得转入自己控制的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并从中收取1%的手续费。最后某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松犯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三千元。

案例二:    周某称自己要开一家装饰设计公司,劝说谢某戒掉毒品、不要贩毒,入股自己的公司赚取收入。谢某让女朋友曹某将20万元人民币转至周某的银行账户,投资入股了周某名下的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明知谢某的资金为贩卖毒品所得,仍劝说谢某将其毒品犯罪所得入股,构成了洗钱罪的主观犯罪条件。最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上述两个案例洗钱的主要手法分别是通过提供账户转移涉毒资金和通过入股公司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涉毒洗钱主要方式:

        一是通过亲属、朋友进行洗钱,这也成为现在主要洗钱模式之一。涉毒洗钱案件中,洗钱行为人与涉毒犯罪主犯均有密切关系。一方面,亲属、朋友相对安全可靠,成为毒贩转移、清洗毒资的首要选择;另一方面,通过亲属、朋友可降低销赃成本。

        二是传统支付与第三方支付方式混合使用成为毒资主要交易手段。犯罪人通过转账、无卡存现、取现等手段与金融机构的支付方式和第三方电子平台支付方式混合使用,以掩饰、隐瞒涉毒资金的交易。

        三是通过金融产品或非金融领域清洗。非法资金呈现从传统金融领域向非金融领域渗透漫延的特征,形成通过消费、投资等手段清洗毒资的发展方向。



那我们该如何防范呢?

        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毒品洗钱犯罪的危害,时刻警惕,不要被犯罪分子利用。

        首先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危害。毒品严重危害身心健康,要提高守法意识、珍爱生命,坚决远离毒品,坚决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不制毒。

        其次增强反洗钱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谨慎对待陌生人的信息索取,避免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提供个人敏感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用于涉毒洗钱犯罪。

        最后拒绝利益诱惑,远离洗钱犯罪。坚持谨慎交友,对来源不明或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要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拒绝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接收、转移涉毒非法资金,不要替他人跨境转移资产,避免成为涉毒洗钱犯罪的“工具人”。一旦意识到自己可能掉入到洗钱犯罪陷阱,要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

农银人寿晋城中支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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