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郑价费〔2013〕6号)文件精神,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一、为充分体现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拉开幼儿园等级、类型收费差距,按照郑州市物价局(郑价费〔2013〕6号)文件精神,在市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下浮25%作为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二、按照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幼儿园餐费变动机制和规范餐费收支行为的通知》(郑价费〔2011〕20号)要求,幼儿园餐费作为代收费项目,必须单独记账,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现将中牟县紫薇路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我园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乱收费行为,可向中牟县教育局纪检室进行举报。
中牟县教育局纪检室电话:
0371-6218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