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临城司法所联合临城西门派出所及大波村委会成功调解一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件。
纠纷概况如下:
2024年5月26日在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银信巷一农田处,王某因唐某兰管理不慎自家的一只母牛误入王某家农田中踩踏并吃其农作物,王某用竹棍驱赶唐某兰的母牛,数日后唐某兰家母牛腹中幼牛流产,随后唐某兰便找王某要求其赔偿,现双方当事人因赔偿数额问题产生纠纷。
2024年6月25日接到人民调解申请后,临城司法所、临城西门派出所、大波村委会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在大波村委会调解室开展调处工作,调解小组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及诉求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逐步在协商过程中找到较合理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接受的赔偿数额;在调解小组的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愿,王某愿意赔偿给唐某兰幼牛流产的损失5000元,唐某兰也愿意接受赔偿并且谅解王某,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签订了书面的调解协议,就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