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积极推进“三三四”大调解,实行多元化调节。
张村乡调委会6月19日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2012年向王某借款20000元,一直没有还款,王某要求张某偿还本金20000元和之间产生的利息13144元共计33144元。经张村乡调委会调解,张某偿还王某借款20000元,免除利息,同时偿还在王某处赊欠的药物款15408元,共计35408元。由于张某没有还款能力,双方协商,张某以每斤10元3540.8斤的红薯粉条,抵给王某。并与6月24日交接完成,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