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罗定市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订《罗定市素龙街平南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的班数、人数、咨询电话
招生的班数为4个班,人数180人,咨询电话:0766-3832967
二、报名地点
素龙街平南小学办公室
三、招生对象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规定,一年级新生只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及以上的适龄儿童),不接受未满6周岁儿童或复读生报名,如隐瞒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生范围
1.平南村委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日之前已取得平南村委户籍);
2.招生地段范围内适龄儿童:以平南小学为中心四至范围。西以迎宾路为界,即城雕至平南加油站范围内:平南市场附近、兴隆路一带;东以龙华中路为界,即城雕至国土局地段范围内:平南里、旧公路局商住区一带。
五、具体办法
按《罗定市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罗府办〔2020〕13 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共分两批次完成,凡前批次已被录取的,不得参与下批次的报名。 同时在两所或以上学校报名的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本批次的录取资格,待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学位情况另作学位安排。
第一批A 类:学校招收对应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 B 类:学校接受对应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报名,经审核符合积分条件的并计算其积分。学校根据招生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
第二批:在第一批(含 A 类、B 类)招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受第一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 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即止 (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含第一批 A 类、第一批 B 类)
2024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2024年7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
2024年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2024年7月31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各批次招生的相关事项
㈠第一批 A 类(即户籍生或符合政策照顾类)
1.报名条件:必须是报名当 日前已取得该学校所属招生地段范围内地址登记入户的户籍适龄儿童或属于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2.办理流程:①家长带备资料(包括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 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政策照顾类的相关证件)--→②到学校报名 并填写相关信息-→③ 学校审核--→④学校到派出所审核户籍(属政策照顾类的送教育局核定)--→⑤学校公布或发放录取通知。
3.本批次特别提醒:逾期未报名的,一律不再接受报名,但可选择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入读。
㈡第一批 B 类(具有积分入学资格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1.报名条件: 在所对应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居住 6 个月以上(或购置有房产并已合法交付使用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 ,有儿童的出生证明和免疫证明 、有正常学习能力 ,具有积分入学资格,可到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申请入读一年级报名及参与积分排名。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包括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参与积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学校审核并计算所得分值→④学校公示入围名单及积分→⑤学校公布或发放录取通知。
3.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下四类材料参与积分:
第一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提交以下⑴⑵⑶⑷其中一项参与 积分)。
⑴有合法房产的。
①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并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②儿童父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必须在报名 当日前已合法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 材料:A 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合法购房合同、银行房贷供房合同及购 房相关缴费流水票据;B 属于自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的土地证,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C 属于共建房需提 供在该住所合法的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 交的用水、用电等发票凭据。
③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商品房,提交在报读学校所属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⑵儿童父或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户籍,但该儿童户籍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需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
⑶云浮市外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居住(或租住)证明材料,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 5 年计算有效。
⑷罗定市内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因本市户籍不能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需提供在居住(或租住)地方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 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 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发票凭据。
第二类:稳定职业证明材料(提交以下⑴⑵两项的其中一项参 与积分)。
⑴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由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 近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果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工作)单位地址必须是罗定市素龙街平南范围内或者购买人是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
⑵适龄儿童父或母在报读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或学校驻地所属街道内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第三类: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父或母在罗定市素龙街平南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内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4.计算积分办法: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3项,二级指标共7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 240 分。请家长参照附件 2《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计分办法并在《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对应 栏填写“自报得分”,交学校审核确认。
5.本批次特别提醒:本次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学校取回《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二批报名申请。各批次逾期未报名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㈢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第一批 B 类提交了积分入学申请材料,且在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儿童并带备学校已审核的《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学校审核-→④学 校公布或发放笫二批录取通知。
3.本批次特别提醒:第二批仍未被录取的可再自行选择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读。
附各项资料复印样式
户口本复印样式(正反面)
房产合同复印样式(双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