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市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为,落实“十项严禁”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改革,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在新形势下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规模、师资、适龄儿童数量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7个教学班。
二、招生范围
学校招收公主岭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学生和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父母中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公主岭地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市区中小学校新生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符合的,在具有市区户籍(居住证)的基础上以现实居住地为准(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7月7日8:30-7月9日17:00
(二)资格审核及一次录取:7月10日-7月13日
(三)线下二次报名:7月14日-7月16日
(四)录取结果审核:7月19 日-7月20日)
五、报名网址
电脑端报名网址:
http://gzlzs.soarinfo.cn
手机端报名网址:
http://gzlzs.soarinfo.cn/web_manage/Login.aspx
二维码扫描报名:
六、招生电话
咨询电话:0434-6278555
15844428883
监督电话:0434-627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