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澄迈县人民法院来文儒中心学校进行禁毒知识宣传

李飞
创建于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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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禁毒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了使广大教职工、学生认清毒品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意识,澄迈县人民法院在节日前夕来到文儒中心学校进行宣传毒品方面的活动。

第一项  公开审判

澄迈县人民法院在文儒中心学校教学楼前开庭审理了黄某某和胡某某等人贩毒和吸毒的犯罪行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干。庭审审判长赵明伟院长在宣读完判决后,又对全校师生进行毒品知识的宣讲。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澄迈县人民法院、文儒中心学校全体师生、文儒中学部分学生代表、坡尾小学部分学生代表。

第二项  发放宣传手册和宣讲禁毒知识

我国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罂粟、大麻、海洛因一般称为传统毒品,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称为新型毒品(合成毒品)。

毒品有哪些特征

毒品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1.依赖性

表现为一种周期性的或慢性中毒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和损害性反应(称为戒断症状或撤药反应。

2.耐受性

由于毒品的药物耐受性,使多数吸毒者都会经历逐步增大每次吸毒的量缩短吸毒间隔时间以及改吸食为静脉注射等过程。

3.非法性

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是作为犯罪而予以严惩的。

4.危害性

毒品的泛滥不仅对吸毒者本人,而且对其家庭、社会都产生极大的危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赵明伟副校长除了讲解禁毒知识,还对学生进行“防电信诈骗”和“防性侵”知识普及。这次活动是在学校进行的,尤其是公开审判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直观的宣传教育,极具震撼,相信会对师生的成长给予更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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