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第十四中学关于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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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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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中考结束,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交通安全事关每个学生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为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毕业季,让我们共同努力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请家长们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01-

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坚决杜绝学生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机动车。

-02-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

-03-

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

-04-

给自己的孩子做好示范,骑乘电动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

 -05-

     作为学生,要认真听取家长和老师的安全的建议,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护自己健康平安成长。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请您对孩子一定要尽到自己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格尔木市第十四中学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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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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