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4日,本溪市第36中学第三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活动。
一、首先由支部书记李学辉带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九至十一章)和第三编附则。大家学习得非常认真。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47~50)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50~58)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59~60)
第三编 附则(60~61)
二、解读《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由董宇静和李万新同志详细解读具体内容。
三、由李学辉同志学习《条例》简明回答。(67~74页的12~22问题)
四、交流研讨
紧扣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交流学习体会。王春丽,王满、田华川同志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五、个人自查
撰写个人在党规党纪方面自我剖析报告材料:结合近阶段学习成果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自身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的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此材料月底上交(打印)。
来源:本溪市第36中学党委(三支部)
编辑:孟杰
初审:李学辉
中审:李万新
终审: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