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新龙镇人大代表组织那斗村网格员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小🐷肥🌰
创建于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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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4日,新龙镇那斗村调解委员会接到那斗村第七小组村民陈某反映称:第十小组村民吴某种树用地时占用自家位于那斗村村东(地名:念子)的林地,存在土地纠纷情况。

镇人大代表符明召、调解委员和网格员收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到争议地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双方调解,起因,吴某在种植树用地时超过陈秀杰的土地,吴某也承认超过一部分,但地界模糊,证据不足,无法确定超出部分土地的界线,双方还在收集地界证据,因此第一次调解未果。

       第二次调解,5月28日,那斗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吴井明与镇人大代表符明召再次联系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简要情况如下:

       吴某持有一本土地确权证书(面积:1.44亩,宗地号:1000417),陈某未提供确权证。现场测量宗地面积时,吴某的宗地实际面积不足1.44亩,若宗地面积要达到1.44亩,测量地界就会占用陈某的宗地。

调解结果:经现场调解并测量宗地四至范围做出现场图并标志界线,双方同意调解,且吴某须在三个月内(8月份之前)将其山林地恢复原样。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镇人大代表符明召、网格员积极协助调解委员会一同入户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增强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件,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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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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