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会议时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做大做全,意志坚定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
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有企业肩负新重任、彰显新担当,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使国企始终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