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培树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现时代精神的家庭典型,促进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南贾镇妇联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什么样的家庭是你心中的“最美家庭”?快来推荐你心中的“最美家庭”吧!
一、推荐类型及条件
(一)“五好家庭”
1、爱国守法,崇德向善。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邻里互助。积极参加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等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3、家风优良,孝老爱亲。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尊老爱幼、传承孝道。民族团结意识强,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4、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二)“清廉家庭”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法治观念意识强,坚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塑造廉洁品德。
2、勤俭持家,洁身自好。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3、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营造廉洁家风,建设积极、向上、向善的清廉家庭文化,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
(三)“文明家庭”
1、遵纪守法,文明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倡导移风易俗,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2、平等和谐,家庭和睦。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其乐融融、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3、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父母注重言传身教,能用正确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相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好家规、家教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立家规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四)“平安家庭”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遵纪守法,家庭和睦,无赌博、无毒品、无暴力、无邪教、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2、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弘扬正义,维护稳定,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奉献爱心,扶弱助困,在工作生活中能积极关照困难家庭。
3、家庭成员带头学文化、学法律、学科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睦、友善、诚信、健康、文明行为,在社区(村)平安建设中贡献突出,影响并带动周围家庭共创平安家庭。
(五)“绿色家庭”
1、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家庭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践行者。
2、家庭节约资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不浪费粮食。提升旧衣物、旧玩具、旧图书等物品的重复使用率,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3、家庭绿色消费。家庭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获得节能、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水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产品。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包装,适度消费,减少清洁洗涤用品使用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境监督、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不购买、不食用、不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在日常消费中崇尚绿色健康,保护自然生态。
4、家庭绿色出行。家庭成员在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做到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
二、推荐要求
(一)不设标准、不设门槛,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符合上述推荐类型的本镇广大家庭均可参加。推荐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择优推荐,原已获市、县“最美家庭”的不再参与推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 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需提供的材料有:推荐名单汇总表、填写《襄汾县“最美家庭”推荐表》并另附家庭事迹材料800字、1-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每张照片下方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推荐时间:2024年6月18日-7月20日
联系人:吴芬芬
联系电话:1593455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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