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白沙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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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防溺水安全家长会
——白沙镇初级中学

创建于06-24 阅读644

炎炎夏日,溺水事故已进入危险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月21日,白沙镇初级中学开展了“预防溺水,安全同行”暑期防溺水安全家长会,通过知识讲解,增强了孩子们的安全自护意识。

为了本次家长会,学校及各班主任做了周密的准备。包括提前备好专题家长会教案,制作相关PPT课件,安排家长到校签到等相关工作。

家长会开始后,各班主任通过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孩子们讲解了在河边等区域游泳玩耍的危险性。告诉孩子们“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等原则,并通过观看近几年来发生的儿童溺水死亡案例视频,对学生和家长加强警示作用。

孩子做到“七不”

.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擅自下水施救;

7. 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孩子做到“两会”

1.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家长“四知道”

1. 知道孩子外出的同伴;

2. 知道孩子外出活动内容;

3. 知道孩子外出目标去向;

4. 知道孩子外出归家时间。

孩子游泳“两必须”

1. 必须要在家长的带领下游泳;

2. 必须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四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风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游泳“六常识”

1. 下水前,熟悉游泳馆情况,进行必要的热身。

2. 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跳进水中游泳。

3. 身体患病时不能游泳。

4. 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5. 在游泳中,若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以用力按摩、拉伸抽筋部位,同时大声呼叫。

6. 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当大声呼救或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不仅会远离危险水域,还会将课堂知识讲解给身边的朋友,大家共同远离危险水域,共筑安全防线。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孩子们自护自救的知识,也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切实筑牢同学们暑期安全“防护网”。

在活动的最后各班学生及家长共同签订了“暑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切实保障孩子们暑假在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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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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