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必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是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根本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政策取向。要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更多资源配置到重点群体就业上,把更多政策措施落实到重点群体就业中,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完善就业政策。落实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将就业创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起统筹推进、协同联动、精准发力的政策体系。
(二)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机制,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大力开展精准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三)加强信息保障。完善全省统一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加快建设覆盖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就业是民生之本,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机制,加强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促进有意愿有能力的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议价能力。
二是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针对困难群体开展调查摸底,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实施分类帮扶,提供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扶持等服务。
四、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就业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必须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不断规范和引导劳动力自由流动,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
五、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需要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在更多领域和行业就业创业。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有序的就业市场,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