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浓厚氛围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结合苏沁学校实际情况,特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人每学期不少于312.5元。较上一学期的250元增长了62.5元。
3. 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义务教育。
通过班主任会议,各班老师了解资助政策,规范教师对于本学期资助的工作程序,从而更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的开展。
同时,通过班级群、LED屏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具体资助要求,保证家庭相对困难的学生能得到相应的补助。
结语
本次宣传工作把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起到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做到资助政策家长全知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