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 2024 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特区阳光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 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如果就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全国学生信息已联网管理,一经查实,将退回原校。)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275人(共5个班,每班55人)
三、招生范围
云(营)盘社区(原云三居、后山居、九龙居)、 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含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彩虹桥以东 至东苑小区新建小区(不含中盛山水城)。
四、招生入学条件
(一)户籍和房产一致入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的房产(含自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户籍和房产地址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购房实际入住无房产证或未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交房款票据、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自建房并实际入住,提供土地产权证、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只有户籍、无房产的,需经不动产管理部门核查,并提供无登记房产证明和村(居)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划片范围学校审核登记入学。属于投靠家庭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投靠,且到2024年8月31日止投靠时间满 3年及以上。
(二)户籍和房产不一致入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的房产(含自建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在同一招生片区内的,以房产所在片区入学,提供户口簿和房产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属划片范围学校登记入学。购房实际入住无房产证或未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交房款票据、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自建房并实际入住,提供土地产权证、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为入学条件的,该入学儿童少年须系房屋所有人子女或房屋所有人为同一户籍的孙子女。以房产入学需同步提供近六个月内实际入住用水或用电有效凭证。非法交易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以房产入学对象属于投靠家庭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投靠,且到 2024年8月31日止投靠时间满足3年及以上。
(三)优待对象
户籍或房产不在中心城区的优待对象入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军人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含公安烈士、公安英模、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功公安人员)、持有中国凉都优才卡等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及其他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实际居住地村(居)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对应其优待类型的有效证件或文件。
(四)特殊群体入学
1.因中心城区棚户区拆迁、危旧小区改造、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原因搬迁,现暂未购房实际入住,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特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租房合同、现实际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户籍投靠不足3年(不含3年)、集体户需申请在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提供户口簿、现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3.非六枝特区户籍随迁子女需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户口簿和六枝特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4.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需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属务工的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及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有效营业执照和缴纳税收凭证(免税企业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凭证);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提供物流经营证照、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协议、户口簿及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五、入学审核登记
(一)符合入学条件(一)的,请于2024年7月15日到我校教学楼二楼进行资料审核,扫码登记(建议不会用智能手机、不会用微信的老年人可以请家属来登记),超过登记时间的,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不再登记。登记时请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入学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两位监护人页、入学儿童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包括首页、业主与房开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房屋所在地页、房屋管理相关部门备案盖章页)。
(二)符合入学条件(二)的,请于2024年7月16日到我校教学楼二楼进行资料审核,扫码登记(建议不会用智能手机、不会用微信的老年人可以请家属来登记),登记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地证明。
2.没有在房管部门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居住业主,需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买卖协议、交房款票据(盖有房开商单位公章)、居住地证明。
3.自建房业主,需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居住地证明。如果购买此类自建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购房协议、全款结清的交房票据、购房人6个月以上缴纳水电费的凭证,并经学校实地核实确定方能生效。
4.属于挂靠家庭户的(集体户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挂靠,挂靠户须是子女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他亲属除外)且到2024 年8月31日挂靠时间满足3年以上(含3年),方可登记入学。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具虚假证明破坏有关招生政策,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上级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三)符合入学条件(三)的,“优待对象”入学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应教育优待政策审核收集入学条件所需材料,于7月10日前送到特区教育局,特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后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按照特区有关规定,由特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审核收集资料;军人子女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贵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子女由特区武装部审核收集资料;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和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由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收集资料;立功受奖民警(含公安烈士、公安英模、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功公安人员)子女由特区公安局审核收集资料;持有中国凉都优才卡等高层次人才子女由特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收集资料。
需到六枝特区教育局登记,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枝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19日;
登记地点:特区教育局一楼。
(四)符合入学条件(四)的,需到六枝特区教育局登记,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枝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19日;
登记地点:特区教育局一楼。
审核登记时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符合进城经商入学对象,特区教育局登记后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学校进行实地核实,如未实际经营将取消在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城区三个街道办个别零散常住户,符合户籍或房产入学条件,如在招生范围划分学校认定时有争议认定不清或暂未明确的,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在学校登记入学的,按相邻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就近安置入学。
六、注意事项
(一)满足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以便统计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二)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孩子在开学前必须到九龙社区服务中心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开学时提供体检证明(结核病筛查为必查项目)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三)登记后请各位家长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学校通知各位家长带孩子入学。
(四)六枝特区第三小学严格执行上级阳光招生政策,请家长朋友勿信“收费报名”、“内部名额”等虚假宣传,勿信谣传谣,谨防上当受骗。如有发现,立即以诈骗为由报警处理。
七、招生相关电话
(一)上级部门申诉电话:
特区教育局信访室0858-5331233
特区教育局纪检室0858-5317081
(二)学校咨询电话:
刘老师13639170142 (工作日 8:30-17:30 )
杨老师 15329281856 (工作日 8:30-17:30 )
监制:褚小明
终审:刘取名
编审:杨康文
编辑: 杨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