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让学生在校园中健康快乐学习、与同伴和谐相处,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然而近年来,多地中小学校校园欺凌问题逐渐显现,引发社会热议。当前,郑州市教育局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行为摸排行动,希望与您共同关注、预防并制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一、客观认识欺凌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学生欺凌是校园暴力的一种形式,请您了解界定学生欺凌需要把握以下六个特点要素。
一是角色要素。学生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同校或不同校都有)。
二是势力要素。欺凌存在“势”上的绝对悬殊,如人数、体力、年龄等存在明显实力不对等,表现为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欺弱。
三是心理要素。欺凌者蓄意或恶意的伤害行为。
四是行为量化要素。欺凌行为多是重复实施或传播,呈现持续性的伤害行为。
五是伤害要素。欺凌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最终致使受害者身体受到击打、人格受到侮辱、名誉受到侵害、心理受到刺激、财物遭到损毁,欺凌伤害严重而持久。
六是场所要素。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地点可以是校内也可以是校外,一般都较为隐蔽,如学校宿舍、楼梯间、厕所甚至校外的隐蔽场所。
二、欺凌常见形式
由于学生欺凌性质恶劣,涉及年龄段广,隐案率较高等一系列特征,请您知悉目前学生欺凌行为主要有“打”“骂”“毁”“吓”“传”等五种常见表现形式。
一是“打”——身体伤害。欺凌者对受害者实施身体打击,使用巴掌、拳头重复的肢体打击,掌掴推搡、拳打脚踢、撞绊拉扯、器物捶打等。这种反复多次的施暴行为,使受害者致伤、致残甚至致死。
二是“骂”——语言攻击。欺凌者利用粗言秽语、侮辱谩骂、喝斥指责、讥讽嘲笑,强烈刺激受害者激增自弃自卑心理;语言攻击还表现为利用无中生有、夸大其词的造谣,污蔑及诋毁性言论诽谤受害者,从而达到侮辱受害者人格、损害受害者声誉等。
三是“毁”——财产侵害。敲诈、勒索、侵占受害者金钱或物品,如威逼受害者缴纳保护费,强迫受害者使用餐卡为自已打水打饭、购物或提供其他服务等;损毁、破坏受害者个人财产,如撕毁、扔掉受害者书本文具、作业试卷、衣物饰品等行为。
四是“吓”——孤立胁迫。通过拉帮结派、纠集小团体、建立小组织孤立或排挤受害者,使受害者陷入孤独、弱势恐惧的困局;恐吓、威胁强迫受害者做其不愿意做的事情,如胁迫受害者自扇耳光、下跪求饶及其他污辱性行为等;威逼受害者搞恶作剧而受到责罚招致打骂等。
五是“传”——网络霸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如通过手机恶意拍发、传播受害者被掌掴、击打、侮辱谩骂的视频、图片,或在网站、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公开曝光受害者隐私或侮辱性图片。
三、欺凌主要特征
根据对学生欺凌事件的分析发现一些规律性特征,请您知晓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
一是年龄特征。学生欺凌案事件中,10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占比最大。
二是原因特征。学生之间引发欺凌的原因较为复杂,因琐事而起和因感情问题引起的案例占比较高。
三是家庭特征。特殊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参与(或卷入)到暴力与欺凌事件中;学生欺凌事件中留守儿童的占比明显要高。
四是时间特征。欺凌事件发生在节假日、上下学时间占绝大多数,监管相对空挡是学生欺凌隐案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是场所特征。欺凌事件发生场所都比较隐蔽,多发生在校内宿舍、厕所及校外隐蔽场所等。
家长朋友,我们共有一个关心、爱护的对象,如果您一旦发现孩子可能遭受欺凌,要克制情绪、保持冷静。鼓励孩子勇敢地说出来,及时与学校沟通,同时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选择报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最后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创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成长环境,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