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护航成长—临高县加来中学暨家长会宣讲活动纪实

芳菲人静
创建于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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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是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促进身体和身心发展,进一步关爱健康成长,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2024年6月20日上午,加来中学开展了《依法履行家庭保护职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为我校七年级(4)、(5)、(6)班的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法治宣讲课。

本次活动由政教处王海专主任主持开展,首先介绍了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及嘉宾。

王建国校长为法治副校长颁发证书。

王建国校长讲话

首先,王校长强调的是,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学生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家庭是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的;因此,家长应该注重自身的行为举止,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家长还应该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求家长能够配合学校班主任管理工作,达成家校共同监管职责,并要求家长做好各自孩子的手机监管,希望同学们能用规矩约束自己的行为,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做一个有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少年。

王海专主任讲话

就政教处工作狠抓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让学校的德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即“一禁”,禁止学生手机带入校园,“一穿”、要求学生每天上学把校服穿在身上,“二别”、告别长发,染发,烫发;告别打架,偷盗行为。“三带”要求学生把礼仪带进校园,把友爱带给同学,把孝敬带给家长。“四不”不顶撞老师,不无故旷课,不早恋,不抽烟喝酒。希望同学们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动准则,争做一个团结自律,文明守纪,积极向上的人。


法治副校长杨春雨授课

  宣讲中,杨副校长围绕《未成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个方面提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图文并茂对相关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联系生活实际,结合具体案例向家长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家长更应该关心和爱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从孩子的心理,生理、情绪、行为、学习、网络使用等方面做好孩子的支持者,陪伴者,引导者,让家庭教育成为学校教育强有力的支持系统。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汇聚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爱心长河,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讲课过程中,家长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表现出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

宣讲活动完过后,符宏副校长,杨春雨法治副校长和政教处,班主任、家长们一同到学校小会议室探讨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方式,进行家校共管面对面交流。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全社会都能负起责任,使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父母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多与孩子沟通,少一些打骂责备,要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遇到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主动寻求社会和法律的帮助。

会后,家长与班主任亲切交流。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家长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在他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图片来源:王海专  韦传魁   符金梅

文字编辑:李芳

初审:符宏

终审: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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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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