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案例1:
2016年至2018年,苏某先后以生物科技公司、医学技术研究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承诺认购公司股权可获得收益,在公司上市后也可获得丰厚回报,吸引群众购买公司原始股进行投资,共非法吸收资金7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95人。
警示
股票发行受到国家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股权。不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购买股权,并承诺高收益、可分红返利的都是非法集资。投资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仔细了解投资项目的背景和风险,不能轻信身边的各种传言,不能盲目追求高回报。
案例2:
2022年,李某、郭某利用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搭建交易平台“理财咖”,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非法设立资金池等行为,吸收公众存款19亿。但实际上这些资金并没有用于“理财咖”平台公布的投资项目,而是借新还旧募集资金、维持周转或个人大肆挥霍,最终引发资金链断裂。
警示:
高收益除了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不法分子通过搭建网络理财平台虚构投资项目,吸引公众投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有理财需求,应该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如遇到不知名机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了解;同时,投资者应积极学习金融知识并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投资,不得盲目投资。
案例3:以“众筹项目”名义非法集资
白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加入了一个投资交流群,“投资专家”常常在群里分享自己的投资心得。某天“投资专家”突然在群里说自己结识了一位导演,对方正在众筹拍电影项目,称国家有新政策,投资人可以像买银行代销理财产品一样参与其中,收益也非常的可观,投资份额有限,先到先得。白女士平时的兴趣爱好就是看电影,怕错失机会,便私下咨询对方。“投资专家”详细耐心的讲解该“电影项目”,随后对方提供了链接下载APP,进入APP后,白女士发现好多热门电影正在火热“众筹”中,白女士试着投入1万元,10天后就收到2000元到账,本金也能够取出,于是彻底放下戒备,毫不犹豫的在平台先后投入了20万元,最后“投资专家”悄悄将资金全部转移,20万元本金全部被一扫而空。
警示
该案例中不法分子采取以下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1.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打着国家产业创新政策等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通过熟人介绍加入社交群聊,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2.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高收益,快速到账”的幌子,许诺投资者将会有高额回报,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待待到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最终使受害人产生经济损失。
3.利用熟人诱骗
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好友的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熟人一同参与,使参与人员迅速扩大。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