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利用网络贩毒、跨境贩毒并清洗毒资毒赃的洗钱犯罪呈现多发态势,打击毒品犯罪,远离洗钱犯罪,守护幸福生活。
活动期间,铜城支行加强网点宣传力度,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有关禁毒、反洗钱、扫黑除恶等短视频,扩大受众群体;在公告栏张贴禁毒知识宣传挂图,方便客户了解禁毒知识;指定厅堂经理帮助现场客户讲解案例,宣导涉毒洗钱犯罪的形式以及反洗钱对于禁毒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共同打击洗钱活动,遏制毒品犯罪。
本次禁毒反洗钱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充分发挥禁毒反洗钱宣传正面引导的积极作用,助力营造全民自觉抵制洗钱、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铜城支行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开展好禁毒反洗钱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引导群众防范涉毒洗钱“陷阱。
禁毒知识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 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交易而言,毒贩利用他人微信账户收受毒资作为掩护的“掩耳盗铃”行为暂不能推断出其欲对毒资实施“清洗”的主观目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区分毒品犯罪的“隐秘性”特点与自洗钱的“掩饰、隐瞒”目的,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毒资再转回的行为,应当仅评价为毒品交易的手法。是否构成自洗钱犯罪,还应结合行为人事后是否具有删除转账记录、凑整转回、将毒资多次或批量换成现金等行为综合认定。
禁毒的措施:
一、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
二、刑事制裁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
四、加强对戒毒所的管理。
五、相关职能部门应注重全民文化生活及娱乐、休闲设施的投入,以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