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认识不断深化。2013年,党中央作出判断,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2014年,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些变化,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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