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安全提醒

绥化市一曼小学
创建于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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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考工作统一部署,抽调城内小学教师承担中考监考任务,我校学生6月22日-27日放假6天。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为了孩子们能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希望家长们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假期当中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放假时间

6月22日至27日

一、交通安全

假期期间,许多人会选择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在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在景区游玩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遵守景区规定,不攀爬危险区域,不随意丢弃垃圾。

二、防溺水安全

防溺水六不准: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做到“四知道”: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如果孩子未在规定时间回家,要第一时间寻找。

三、消防安全

(一)禁止孩子玩火:家庭储备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物品,若装在废旧瓶中一定要做好标识,以防误服。且避免混放、高温,严禁接触火源,为了避免因孩子好奇心而引发的意外,消毒用品最好放置在孩子触及不到的地方,家长每日使用完毕后也一定要立即归置原位,保证安全。

(二)学会自救与逃生:发生火情后,不要记挂着家中的物品,应该第一时间逃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着腰避开烟雾,往开阔的地方逃生,最好不乘坐电梯,不要跟人群拥挤。条件允许的话,一旦发现火灾,就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学会根据不同的火情使用相对应的灭火方法。

四、居家安全

放假期间,家长要监护到位,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

(一)加强家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安全防范,教会孩子正确使用方法,避免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孩子不攀爬,谨防摔伤、坠落,不向楼下乱抛物品;将易燃易爆、锋利、高温、有毒或其他对孩子有危害的物品(如利器、药品、洗涤剂等)放置妥当。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口、耳、鼻中,不随意把东西往头和脖子上套。

五、饮食安全

要注意饮食卫生,选择新鲜、卫生的食材,避免食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在外就餐时,选择正规餐厅,注意餐具的卫生状况。

六、防诈骗安全教育

孩子放假在家,家长需要给孩子,做好防拐骗、防诈骗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上网聊天时,不要轻易将个人隐私暴露网友,一定要慎重对待网友的邀请。

2.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在交际场合介绍给你认识的人。

3.在外出乘车途中,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任何食品。

4.遇到陌生人问路,要提高警惕,不能随便跟别人走。

5.提高安全意识,不相信陌生来电和短信,不透露银行账号和密码。

七、心理健康教育

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假期是亲子共聚的时光,家长可引导孩子制定计划,避免简单粗暴训斥。注重良好亲子关系和个性的培养,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和调节能力,引导孩子学会排除负面情绪,学会正确解决问题,建立阳光、正面、健康的心态。

八、防范欺凌安全教育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各位家长,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让孩子能安全地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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