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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光泽县第一中学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创建于06-21 阅读1530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暑假来临,气温逐渐变热,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溺水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朋友积极配合,明确监护责任,加强教育和管理,要做到有效看护。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责任,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现将有关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如下:

一、易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中午、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私自游泳。

三、预防孩子溺水的措施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四、教孩子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五、严格要求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溺水教育,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事故,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请您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您的孩子行踪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对其进行防溺水常教育、常提醒,坚决杜绝溺水意外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恳请您积极配合我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一起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光泽县第一中学(宣)

                                      2024年6月30日



总顾问:林安民

文字、编辑:袁张青

初审:官学春

复审:官学春

终审:聂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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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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