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水环境监管,保障水环境安全稳定。按照市局工作安排,蓝田县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力量,全面深入开展辖区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等排查检查。
6月19日、20日,组织执法、管理、监测人员18名,对沿河企业、入河排污口开展检查。截止20日,检查排污口13处,污水处理厂8家,农村污水处理站5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情况正常。
同时,我局要求各沿河镇(街)政府在辖区全面开展涉河、涉水排查,发现异常排污或疑似污染问题,及时上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水环境监管工作,加大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和重点河流巡查频次,严格开展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问题,及时处理,保障辖区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