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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白镇中心校  羌白镇交警中队——夏季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创建于06-20 阅读32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热爱孩子,希望孩子健康幸福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羌白镇地处108省道交通主干线,是我县著名的果蔬之乡,现正值各类果蔬上季,交通流量庞大,加之天气炎热,人员易产生疲劳,车辆易产生故障,增加了很多交通隐患。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确保孩子们上、下学交通安全,特提出以下倡议,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言传身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严禁在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

    二、以身作则,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严守交通法规的好表率、好榜样,从自身做起,不酒后驾车,不超载超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积极发挥“大手拉小手”的榜样作用,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三、坚决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学生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等。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情况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摩托车及汽车等车辆。

    五、提醒孩子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货车、电瓶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系上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乘坐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六、接送学生要做到安全规范有序。家长不要把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家长驾驶摩托车接送学生时,只能搭载满12周岁的儿童,且乘坐摩托车时驾乘人员都要好好佩戴安全头盔,让上下学之路更有安全感;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做好自身防护。

    七、告诉孩子远离车辆盲区。车内“固定”视线盲区包括车头盲区、车身右侧形成的盲区、车尾盲区等。当孩子在盲区内蹲下停留、玩耍时,驾车人在驾驶室内无法看到,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亲爱的家长、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回头。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羌白镇中心校

                                 羌白镇交警中队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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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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