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条例》解读培训班

【团千家镇委】
创建于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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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6月20日上午,千家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条例》解读培训班,邀请县委党校林凡力讲师到现场授课。培训会由镇党委副书记、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邰学军主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儒春,驻村第一书记、全体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60余人参训。

       培训会上,林凡力讲师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一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新《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结构不变、内容增多、细致具体、要求越严;三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会上,由镇党委副书记、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邰学军通报《关于对林仕芬等同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各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己遵守各项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刘儒春镇长作强调讲话

       会议强调,乡村振兴工作队是乡村振兴路上的领头雁,必须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起到带头作用,自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模范。一是要把《条例》学深学透,自觉做学纪的模范。二是把党纪内化于心,自觉做知纪的模范。通过全面学习《条例》,把“六项纪律”规定要求熟记于心,在思想上敲响警钟,自觉接受党纪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以免滑向违纪的深渊。三是把党纪融入血脉,自觉做明纪的模范。要增强党风廉政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严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四是把党纪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的模范。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触碰纪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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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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