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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守望成长——西港路小学普法教育活动

创建于06-20 阅读1116

       青少年道德与法治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杨佳红校长坚持把加强立德树人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法治教育一直在教育工作中渗透。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6月20日,西港路小学邀请海港区司法局干警张传坤来我校,为学生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法律基本知识概述

        本次讲座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题。张老师从法律基础概念讲起,由浅入深,向同学们科普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同学们都认真倾听,积极与张老师互动。同学们也更加明晰了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清楚自己在12-16岁这个年龄区间的底线在哪里?

案例分享——以案释法

        张老师通过专业的讲解,借真实发生的案例向同学们作出警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生活中觉得无所谓的事情恰恰踩到了犯罪的红线。告诫学生们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风险意识,要学会独立思考,学会法治思维,在面对不法分子时要学会寻求帮助。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1.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2.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我们该怎么做?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预防的基本条件。其次,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这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人格培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白我防范的重要主观条件。

任艳副校长提殷切希望

        任校长对学生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他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运用所学的知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远离不良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学生,平安健康地成长并通过努力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促进教育和谐

        此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为他们提供了预防犯罪的有效方法和策略。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让法治教育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他们在人生的赛道上沿着正确的方向起跑,奔向美好而灿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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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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