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得一严禁
让教育回归本质
为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政策要求落地落实,纵深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根据《2024年东莞市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公布我园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5.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6.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7.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8.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9.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0.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1.严🈲️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举报方式
梨树区示范幼儿园举报邮箱:
339321132@qq.com
梨树区示范幼儿园举报电话:
0467-2480899
若发现我园违反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可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