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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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招收简章

创建于06-20 阅读1.4万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招收通告》工作安排,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附属自治区人民医院暨第三临床医学院、北方民族大学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是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604.46亩,建筑面积33.01万平方米。下设院本部、西夏分院、宁夏医疗急救中心、宁夏眼科医院和宁南医院,建成了基于全成本核算等一院多区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五个院区一体化管理。医院编制床位数2630张,现有职工3634人,其中硕、博研究生导师113人,享受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特贴53人次。拥有直线加速器、3.0T核磁共振及各种内窥镜等大型医疗设备上千台(件)。服务范围涉及陕、甘、宁、蒙等省区1300多万人口,2023年总诊疗量250.84万人次、出院患者12.19万人次、手术量5.65万台次,平均住院日6.92天。

       医院眼科、麻醉科、临床护理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脾胃病科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设有自治区专科区域医疗中心7个、自治区级临床诊疗中心15个;是宁夏眼科、创伤骨科等11个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是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单位。医院是全国首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二批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宁夏临床医学研究所挂靠单位;近五年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70项,15项科研成果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项。

       医院是全国文明单位,曾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医疗扶贫贡献奖、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复旦大学华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西京消化病医院、天津环湖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香港中文大学眼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及美国、法国、德国、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英国、阿拉伯国家医学界保持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医院2012年被原卫生厅认定为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2018年分别由国家认定为国家级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普通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3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聘任专业基地主任23名,副主任1名,教学主任30名、教学秘书43名,聘任住培导师170名,遴选准入带教师资500名。完成了8届住院医师培养,择优留院70余名。

二、招收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

三、招收条件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可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够服从医院、科室管理和安排。

      (二)招收对象

       1.单位委派学员。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具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委培证明。

       2.面向社会招收学员。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3.宁夏医科大学培养的2024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招收计划

五、招收流程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须知: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7月5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nxzyy.wsglw.net。

    需扫描上传的资料包括1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尚未毕业,可下载学信网的学历或学籍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须上传国家卫健委盖章页面、个人信息页面)和经本人手签名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JPG格式电子版(图片清晰,无涂改痕迹)。单位委派招生对象,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派意见和培训期间工资证明电子版一份。同时将以上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nxrmyyzpgl@163.com邮箱。

    2.志愿填报: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二)资格审核及资料送交

       1.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12:00前 

       2.审核方式:平台线上资格审核。

      3.审核内容:审核材料为报考人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所有电子版证书(要求为JPG或PDF格式,图片清晰,无涂改痕迹),且与发送至nxrmyyzpgl@163.com邮箱的电子版资料一致。

      4.资料送交: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7月12日前将上述纸质版资料送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中心二楼住培管理科。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请考生于7月10日-7月12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与临床实践技能测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为7月16日-7月17日7:00,地点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

六、录取形式

    (一)基地录取

       录取采取笔试、面试与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20%。根据考生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预录取学员名单于7月31日之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全科专业录取

       由宁夏医科大学培养的2024届全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仅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结合招收计划进行分配,分配基地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3年(36个月),新招收的培训学员于2024年8月3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从2024年9月份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

八、保障措施

      (一)学员待遇。发放待遇总额平均约为7000元/月(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与其他待遇共同组成。

    1.岗位工资。

    1.1 社会学员。中央财政补助1667元/月/人,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医院补助工资1300元/月/人,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7个紧缺专业学员增加岗位补助500元/月/人,缴纳“五险一金”。

    1.2 外单位委派学员。中央财政补助1667元/月/人,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月/人,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7个紧缺专业学员增加岗位补助500元/月/人,“五险一金”由派出原单位缴纳。

    2.绩效工资。

    由月度综合绩效、半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值班夜班绩效、误餐补助组成,其中:月度综合绩效、半年度绩效、年度绩效依据取得相关资格证者发放医院平均绩效30%,无证者发放医院平均绩效10%,且月度综合绩效来院3个月后发放;值班夜班绩效同在岗职工一致,误餐补助220元/月/人,外单位委派学员不予发放误餐补助。

    3.其他待遇。

    3.1 免费提供住宿和工作服。

    3.2 来院满1年后提供个人健康体检。

    3.3 培训期间,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试,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要求,由宁夏医科大学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二)质量保障

        培训基地以六大核心胜任力为导向,建立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教学培训体系,确立了分层次、分阶段、分专业的培训理念。专业基地各项条件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为培训提供质量保障。


      (三)全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 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宁卫发[2023]51号)精神,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经规范化培训合格住院医师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要将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招收对象须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的信息,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2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经录取并成功注册后,因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均按退培处理。国家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三年内无法再次注册。    

      (二)招收工作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三)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招收范围,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已参加过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中途无任何原因退培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处 葛思懿

    联系电话:0951-5920219 

    QQ群:96612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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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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