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召开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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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召开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管护中心在家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林场场长以及项目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劳务等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项目建设施工、检测、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各林场场长作了表态发言;纪委书记杨章平对防火道路建设专项督查和“十严禁”提出具体要求;管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韩宝红就工程质量、进度要求、安全生产以及责任体系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施工单位要详细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前谋划,有效解决技术难关,发现问题及时会商研判,提出解决方案;严格控制开挖红线,对开挖的土方回填路面后剩余的部分要拉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存放,严禁扩大开挖和坡面溜土,一旦发现立即叫停施工;严格按林木采伐和占用林地设计施工,严禁乱采和多采,坚决杜绝因施工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能出现任何超预算工程,出现现地和设计不符的问题,各部门要即时沟通会商,合理调整,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会议强调,项目总包单位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总责,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实施,林场要和各施工队签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协议,要严格执行保护中心下发的《林区防火道路项目建设“十严禁”》和《林区道路建设防火“八不准”》,各参建单位禁止采挖野生植物、禁止狩捕野生动物,要靠实施工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规范使用增发国债资金、及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项目日常监督检查,要督促相关单位(法人)做好整改工作。各林场和监理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全覆盖、全过程现场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终审:魏红军

审核:吴晓斌  李海亮

图文:护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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