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惕网络传销 提高防范意识——来宾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宣传

来宾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创建于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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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为提高家长对网络传销的判断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保护家长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来宾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向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近年来,网络传销行为不断翻新变化,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提醒家长朋友要注意防范和远离以下网络传销行为: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二、不管网络传销形式如何变化,家长都可以对照传销行为的三大特征进行分析判断:    

(一)收取入门费。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直接交纳会员费,或者购买指定金额的商品,或者上缴一定数额投资款,才可加入组织,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团队计酬。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 

三、提醒家长要清醒认识从事传销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参加传销,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反传销工作需要家长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敬请家长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行为。 

发现传销行为或者身陷传销组织,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公安部门“110”热线电话举报或求助。

反传销知识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有哪些特征

传销的主要特征是: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复式计酬。  

(一)发展人员即介绍加入,是指加入组织或者成为经营者招募的人员必须通过组织内或者经营者已招募的人员介绍,才能加入组织,取得成为组织一员的资格;只要成为组织的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二)组成网络是指通过介绍加入组成网络,组织内部形成推介者、被推介者的上下线隶属关系和层层推介形成的人际组成网络,采用这种上、下线间的人际关系来达到组织在管理、发展、谋取利益等方面的目的。      

(三)复式计酬是指参加者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报酬,也可以其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其发展的下线介绍加入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

三、传销有哪些方式

(一)租赁民房。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房租便宜的区域租房,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城中村、旧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和村庄等闲置民房。

(二)同吃同住。被骗新加入传销的人员一般被安排和先来的人同住在一套单元房或院落内, 睡的都是地铺,男人住一间,女人住一间。集中吃饭,由同住人员轮流值日做饭,吃的都是最便宜的饭菜。

(三)集中“培训”。一个传销组织一般有不同的窝点, 按照约定的时间每天将不同窝点的人员集中起来“上课”,强化“洗脑”效果。“上课”的地方没有桌椅,大多是只有马扎和小塑料凳子。

(四)对抗检查。随着国家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 传销组织逃避打击、对抗检查的意识越来越强。主要表现为:一是避开监管部门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早晨、晚上和节假日组织“讲课”、“培训”活动。上午 6—8 点“上课”,等政府机关开始上班他们的“培训”就结束。二是传销组织传授对抗检查的方式,要求遇到执法部门检查时回答问题的口径一致。一般都称来找工作,刚来一两天,其他一概不知。

(五)传销组织集中保管参加传销人员的身份证、钱物,禁止他们读报、看电视、听广播,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只允许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写信,而且打电话时旁边有人监督,信的内容也经“把关”后才能发现。进入租住的房子要凭 暗号,生人一般不开门。

四、传销有哪些危害

(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

(二)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三)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

五、如何预防传销

(一)要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防范意识。

(二)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 借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 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四)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机关举报。

(五)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编辑:蓝雪新

复审:韦秀琦  罗秋云

终审:刘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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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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