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安全伴我行——幼儿园安全教育知识宣传

巴州镇上马家幼儿园
创建于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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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幼儿有更强的安全常识,需要我们教师、家长进一步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为了我们共同的安全目标,让我们合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防溺水

做到家长“四知”,孩子“六不”:

(一)“四知”:知去向(去哪里);知同伴(和谁去);知归时(什么时候回来);知内容(去干什么)。

(二)“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当发现有人在水中出现以下情况时,请立即提高警惕:

1.突然安静无声,嘴没入水中。

2.出现无法控制的动作,在水中踱步或者挥舞双臂,身体呈垂直状态。

3.在水中直立,不能踢腿,挣扎20-30秒后沉下去。

4.询问无反应,眼神茫然或呆滞,或是闭眼。

5.无力抓住抛向他们的物体或救生设备。

如果发现这些迹象,请立即寻求专业救生员的帮助,或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切不可盲目施救。

二、交通安全

(一)家长和孩子们出行时要格外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通过路口时一定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二)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

(三)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佩戴围巾时请留意围巾长度,避免骑行时围巾卷入车轮,导致颈椎受伤或其他事故。骑行时注意来往车辆,禁止做横行、逆行、载人、双手脱把等危险行为,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请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开门杀”。

(四)滑板车、平衡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骑行。

(五)教育孩子不在车辆周围或可能行经的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周边路段逗留玩耍,警惕汽车盲区,偶遇大货车时,请尽可能远离。不翻越、倚靠护栏或隔离墩,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

(六)驾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使用车门安全锁,避免孩子自己开门,下车后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

三、森林防火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十不准”:

  • 不准带火种进入山
  •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 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 不准在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
  • 不准在林区狩猎、防火驱兽
  •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与扑火抢险

四、食品安全

(一)保持清洁。勤洗手——取食品前洗手、准备和加工食品期间经常洗手、便后洗手;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设备和餐饮具;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二)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不购买三无产品;食用前,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生的肉、禽、蛋和海产品要与其它食物分开;生和熟食品的餐饮具、工具、用具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四)食物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得到85度以上,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

(五)熟食要保存在冰箱里,并注意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六)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饮具;选择卫生安全的纸巾;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

(七)外出就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不光顾无证照摊贩;就餐前要注意查看店内就餐环境、经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餐饮具是否清洁卫生。

(八)谨防以下几种食物中毒:发霉甘蔗、香椿、腌制蔬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鲜木耳、野菜野花、野蘑菇。

编辑:乔娟娟

审核: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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