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碧江居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期)<

李汉梅
创建于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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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9日下午,珠碧江居中心支部全体党员在居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及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和第三编附则。

      在中心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条例》第二编分则及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和第三编附则的全部内容。知道了该《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同志们提高了对违纪行为的警觉性,并且认识到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从而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激发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明白要想成为党的一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

       随后,会议传达并一一分享了白沙县纪委监委印制的《警示材料》里面收录的各村居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

       大家围绕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大家纷纷表示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增强纪律意识,在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固树立“边界“意识和"红线”意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

      紧接着,会议还传达了《关于防范和制止借党纪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

       最后,中心支部书记做总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正确地运用权力,就会被权力所反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不为权力所迷惑,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美色所吸引,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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