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以“史”以“人”以“己”为镜

何妨吟啸且徐行
创建于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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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要以“史”、以“人”、以“己”为镜,真正成为一名“不逾矩”的合格干部。


以“史”为镜正思想。党规党纪作为党的生命线,始终贯穿于党的历史长河之中。回顾党的光辉历程,不难发现,那些严守党规党纪的党员,往往能够在关键时刻坚定立场,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反之,则往往走向堕落。因此,要以史为镜,深刻认识到党规党纪的重要性,。


以“人”为镜鉴行动。在党内,有许多优秀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学习的榜样。同时,也有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因为违反党规党纪而身败名裂,成为我们引以为戒的反面教材。我们要以人为镜,学习先进典型,汲取他们的精神力量;同时,也要反思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


以“己”为镜明纪律。作为党员,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看是否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要以己为镜,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敢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更要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规党纪,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


龙岩市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段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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