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村按照政协协商牵头成立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履行民主协商决策职能,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发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发挥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决策。
本次民主协商议事决策的内容是:商讨关于确定为四必村2、4、7、8队林权地开通道路的事宜。
2024年5月26日四必村召开2024年度第二季度民主协商议事会议,会上由民主协商议事会会长黄祥益提出:由于我村常驻人口大部分以种植业也主要收入,地瓜、花生种植也是我村的主要产业之一,为了村民种植方便,提高种植率增加收入,由于2、4、7、8队林权地区域种植户无道路通行,造成以上四个队的农户种植面积小、产量低收入较少,现大家共同讨论是否要在该区域开通一条道路,以便该区域农户种植便利,提高种植率增加收入。
协商对象: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会全体成员、两委干部和振兴工作队等共18人。
会议通过各位协商议事成员互动、协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商成果:经协商一致同意,拟开通一条道路通往林权地2、4、7、8队种植户,该条道路预计开通约500米。
此次道路开通将大大增加村民种植率,为村民种植运输提供便利,提高种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