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起责、严管所辖。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战略部署,2023年12月,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2018年版党纪处分条例予以修订完善。新版《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
新版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向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
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
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新版条例解读
第一编 总则
总则是《条例》具有统领性的基础部分,共5章48条,此次修订共增写5条,修改26条。
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
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
一是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二是推动增强组织观念。
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
第七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
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
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
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
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四是推动精准问责。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
一是充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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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