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县教体局工作安排部署,6月17日至6月18日,第二督学责任区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展开。督导内容包括:(一)查看食品是否离地离墙放置;(二)查看食堂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三)查看食堂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四)查看食堂内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五)查看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留样是否覆盖全部食品,且保存时间不低于72小时、125克标准;(六)查看学校领导陪餐记录,保证每餐均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陪同学生用餐;(七)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严格;(八)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督导发现:各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索证索票制度制定细致认真,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食品食材能够按有关要求做到离地离墙存放;各校食堂设施设备完善,环境卫生整洁;食品留样规范,记录完整,留样品类、时间、重量等符合规定;学校领导及老师陪餐记录真实详细;各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大多数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进货查验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食材进入校园。
督导掠影
编辑:孙卫民
审核:郭印印
签发:马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