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城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宁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坚持“公开公正、规范秩序、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基本原则,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目标,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存金沟乡中心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4个班级。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宁城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片区
根据足龄学生人数、校点分布等原则、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实行校点划片:
中心小学:格日勒图村、芦家店村、喇嘛沟门村、赵家店村、南山根村、陶家营子村、八家村、六支沟村、草沟门村、小梁子村、程营子村、老局子村。
格日勒图蒙古族学校:本校幼儿毕业生和本校小学毕业生。
李家窝铺教学点:李家窝铺村、李麻子沟村。
(一)小学: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报名网站https://baoming.cfsedu.cn:8443进行网上报名
(二)初中:由家长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报名网站https://baoming.cfsedu.cn:8443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实际情况和报名条件按招生片进行填报,不可填报招生片区以外的初中。
(三)县外小学毕业生回宁城就读初中:
2024年县外小学毕业生(身份证号为150429开头)回宁城就读初中的,于2024年7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申请、学籍信息、户口本和房产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并录入相应初中学校。
四、工作程序
(一)审核招录
1.发布公告。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网址、网报须知、审核地点、所需证件、咨询电话等。
2.网上报名。2024年6月18日至21日。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招生公告。因个人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服从县教育局调剂。
3.网上审核。2024年7月1日至5日。家长填报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系统与自治区行政审批局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对接,学校依据比对结果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不同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4.确认录取。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录取。
1.学生阳光分班。分班工作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同一时间进行阳光分班公示方案、公开过程、公示结果:要在分班结束后再统一调配教师: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再调剂学生。分班结束后各校及时将分班纸质档案签字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2.教师均衡组合。各校根据设置班数及分班结果,确定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搭结构合理”的原则,匹配任课教师。新入学年级的师资配置方案由学校主要领导签配、字、加盖公章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分班后,无特殊情况,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或调配。县教育局和学校分别留存班主任抽签结果文本,以备上级随时督查。
1.建立电子学籍。录取分班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录取及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学籍要与实际班级人员相符,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在学籍网虚设班级。
2.规范转学流程。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新生在学籍网上建立电子学籍的第一学期不允许转学。生成学籍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第二学期初,拟转入学校有空位目符合入学条件方可转学,按转学程序办理。转入的学生严格按阳光分班流程进行分班。各校严禁私自接收未录取或未办理学籍变更(转学)手续的学生。若出现辍学、流失、空挂学籍等现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存金沟乡中心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力大、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学校领导、环节干部和每位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正面宣传与引导,充分利用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和方案,使之家喻户晓,得到理解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与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明确工作责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要承担起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牢抓住学生户籍及房屋产权信息核实的关键环节,坚持对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实事求是。
(四)关注特殊群体。学校关爱小组、班主任和教师要详实了解新入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有效遏制学流失现象,确保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自行跨区域招生。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原则干扰招生入学秩序和阳光分班、均衡搭配师资的基本原则。学校对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严肃问责。对有违纪行为的个人2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
咨询电话:0476-48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