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守护公众自由选择支付权的权益,近日,宁海宁村商业银行胡陈支行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持续开展阵地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点显著位置布放宣传折页并发放给等候区客户,向客户普及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并告知客户如遭遇拒收现金,该怎么处理。
我们还去村中人群聚集地进行摆摊宣传。让群众们知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和《人民币管理条例》,具有收取现金的条件而不收现金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说明,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于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收取现金。如果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可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电话12363进行举报。当然也可以以消费者身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以商家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支付方式、平等交易等权益为由进行投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