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第九中学校
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储蓄持续增加,投资活动日趋频繁。一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铤而走险、翻新花样,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给很多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我校以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其主要特征有四个方面: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当前,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非法集资手法也在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从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纯粹“资本运作”转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家长: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防范超范围经营的投资理财机构。
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家长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学校真诚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为学生做好榜样,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共同携手为学生营造安全、有益的教育成长氛围。